陜西環(huán)保集團著力推動保密法治宣傳教育,切實提高保守秘密能力和水平,筑牢新時代維護黨和國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線。
一、嚴禁通過非密手機、電話、傳真機、復印機、U盤、硬盤、個人電腦、iPad等設備和互聯(lián)網網站、郵箱、微信、QQ、MSN、網盤、云盤、微博、抖音等社交媒體傳輸、存儲、處理、發(fā)布、談論國家秘密(工作秘密)。二、嚴禁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或使用非密信息設備制作、復制、掃描、傳輸、銷毀國家秘密(工作秘密)。三、嚴禁擅自查閱、復制、留存、發(fā)布國家秘密(工作秘密)或私自攜帶涉密文件、資料、載體等外出。四、嚴禁攜帶手機、智能手表、智能眼鏡等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便攜式電子設備進入保密要害部位、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。五、嚴禁遮擋或去除“絕密、機密、秘密”國家秘密標志進行復印、復制涉密文件、資料。六、嚴禁將手機、iPad、普通U盤等非密設備連接涉密信息系統(tǒng)、信息設備或者載體。七、嚴禁使用手機圖文識別小程序或軟件等拍照、存儲、處理國家秘密(工作秘密)。八、嚴禁郵寄、托運、買賣、轉送、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(工作秘密)和攜帶涉密載體出國(境)。九、嚴禁發(fā)布、發(fā)表未經保密審查的文章、稿件等至機關單位門戶網站、公開網站、報紙期刊等。十、嚴禁使用不具備涉密信息設備維修維護資質的單位對涉密信息系統(tǒng)、設備、載體等進行維修維護。十一、嚴禁在涉密場所中連接互聯(lián)網的計算機上配備或安裝麥克風、攝像頭等音頻視頻輸入設備以及無線收發(fā)裝置(無線WiFi、無線鍵盤、無線鼠標等)。十二、嚴禁使用境外機構、人員贈送的手機和電子產品,辦公場所不得擺放和使用境外機構、人員贈送鋼筆、紀念品等。